
6月3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首批物业服务纠纷
“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
典型案例
其中
东莞第一法院一案例入选

东莞法院“1+N”解纷网络化解管道堵塞物业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谢某发现其收楼后从未入住的精装房因单元楼的主下水管道严重堵塞,厕所污水反涌倒灌,房屋被污水浸泡数日严重受损。谢某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维护管理职责,故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财产损失7万余元。案件受理后,谢某认为管道堵塞与楼上住户不当使用密切相关,申请追加36户楼上业主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化解方式
一是精准研判,启动“示范调解”机制。考虑到案件涉及面广、对立情绪大、责任界定难、诉讼成本高,且判决可能激化邻里矛盾、难以实质化解纠纷,决定先行开展调解工作。二是多方联动,构建“1+N”解纷网络。主动对接街道、社区、司法所、物业管理协会等多方力量,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参与矛盾化解。三是分类施策,推行“线上+线下”调解模式。由法官、社区工作者、调解员分别下沉至社区或通过视频会议,逐户听取意见,引导换位思考。四是靶向解纷,探索“责任分担+源头治理”方案。促成各方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受损业主获得赔偿,物业承诺整改,邻里关系得以修复。
工作成效
面对责任难以准确界定的物业纠纷,东莞法院通过构建“1+N”解纷网络,主动对接多方力量,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协同化解。本案从受理到成功调解用时不到一个月,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受损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同时引导物业公司完善了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业主的公共意识和法律意识,发挥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积极作用。
此次共发布8个案例,聚焦广东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优势资源,探索源头治理,助力物业解纷多元化的个案实践。涉及物业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管理、追缴物业费、新旧物业衔接、专项维修金使用等常见物业纠纷,展现了通过示范性诉讼促推物业矛盾纠纷批量化调解的创新成效。
近年来,广东法院持续深化物业纠纷治理改革创新,在全国率先构建省级平台的“党建引领+行政规范+多元调解+司法保障”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夯实物业纠纷前端治理,促进社区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有效提升。2025年,全省法院依托综治中心设立物业纠纷专业调解室57个,成功调解纠纷约7.8万件。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胡敏怡 陈 萌
审核:刘 裕曾云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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